专业号

单位简介

按照碧机编〔2015〕8号文件规定,贵州省碧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,设局长1名,副局长3名,股级领导职数7名;内设5个职能科室,下设2个保护管理站;全局事业编制12名。

其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。
  (二)负责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保护与利用、生态旅游等事务;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、规划、开发、经营活动进行监管、审批和处罚。
  (三)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;制定湿地公园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乡(镇、街道办事处)、村(社区)的关系。
  (四)负责争取、筹措湿地保护、修复、建设和管理资金;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、管理、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;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、基础设施配套、房地产、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,并予以管理。

(五)负责做好湿地资源的普查、评价工作,保管湿地保护、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、数据和资料,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。

(六)负责对外宣传、推广、交流与湿地科学知识普及、教育、参与国内外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。

(七)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林业林政、渔业渔政、环境保护、市政市容、园林绿化等工作。

(八)负责完成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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